2005年3月2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春耕农资涨价 呼吁农资直补
宋振远

  眼下,春耕农资涨价引起农民不满、政府不安。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提出:采取综合措施,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。“综合措施”代替了政府惯用的“限价措施”,彰显决策层正探索调控新机制。在此背景下,借鉴粮食直补的经验,把“农资补贴”直接给种地农民,不失为综合措施中的一种好办法。
  多年来,我国一直对尿素等主要农资实行“限价管制”,目的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。为此,政府拿出专项财政资金补贴农资生产企业,同时给予税收、用电、运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。实际上,限价政策没有限住农资价格过快增长。生产商将涨价原因归于能源原材料涨价和运力紧张导致成本上升。受生产商影响,一些地方将化肥限价标准调高。以化肥主打品种尿素为例,山东近期将出厂限价提至每吨1650元,比去年高出约200元。
  被“限价”的化肥企业大都声称“只能微利保本经营”;但已公布的2004年年报或有关业绩预增公告显示,尿素类上市公司基本上实现了60%或以上的净利润增幅。显然,这样突出的“经营业绩”,与农民高喊农资涨价过快的呼声形成鲜明对比。
  作为市场主体,追求利润最大化几乎是企业的天性。面对农资市场旺盛的需求,农资企业首先想到的是赚取更多的钱;对限价销售的“行政要求”,一些企业的对策有两个:一是最大限度地索要政府补贴,二是最大限度地减少“限价销售量”。记者在调查中就发现,有的化肥厂绕开限价政策,与中间商地下交易。
  一手索要政府补贴,一手私下卖高价肥,一些农资企业的“两手策略”,实质上是利用价格“双轨制”的“寻租”行为。这必然引发一个疑问:将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“补”给农资生产环节,是否有效。
  事实上,我国化肥市场销售主渠道已不复存在。化肥价格的调控,涉及物价、财政、税务、铁路、供销、电力等部门,监管和调控面大量广,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操作性不强;一个部门、一项政策不能很好落实,就会影响调控的整体效果。行政监管成本过高,使限价政策往往难以落到实处。
  既然“补”农资生产环节难以监管,政府可否借鉴给农民发放粮食直补的经验,也将“农资补贴”直补给终端环节——种粮农民?这样做,一是环节少,操作简便,便于监督;二是成本低,可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;三是让农民看到真金白银的实惠,进一步调动种粮积极性。(宋振远)